
‼️公示属于流程第3步“征求意见”的核心环节,
仅在支部大会前开展一次,
会后无需重复公示。
‼️公示必须在支部大会表决前完成,
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核心程序之一。
一、预备党员转正流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转正流程严格分为六个步骤:
1. 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前1周主动提出)
2. 党小组提出意见(需形成书面材料)
3.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含公示环节)
4. 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材料、意见形成审查报告)
5.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须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通过)
6. 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后转为正式党员,党龄从预备期满算起)
二、公示环节的核心要求
(一)公示时间节点
必须在支部大会前完成:公示称为“拟转正公示”,起始时间应在预备期满后、支部大会召开前,且公示期结束不得早于预备期满日(例如预备期2024年2月25日截止,公示结束日至少为2月25日之后)。
具体时限:
•公示期不少于7天
•支部大会应在预备期满后及时召开,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流程图:
预备期满
↓
开始公示≥7天
↓
召开支部大会表决
↓
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公示内容规范
公示需包含以下: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等 。
入党时间: 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日期。
预备期满时间 : 精确到年月日。
培养考察情况 :预备期表现、教育培训参与情况、奖惩记录等。
公示期限 :起止日期(明确天数)
反馈渠道 :党支部联系人、电话、邮箱
(三)公示范围与形式
范围:在预备党员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内部公开(如公告栏、内部办公系统等)
主体:由支部委员会组织实施,接受党委监督。
三、公示异议的处理
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按以下程序处理:
1. 登记核查:
党支部详细记录异议内容,24小时内启动调查;
2. 分类处理:
对模糊问题:约谈反映人核实细节;
对实质性举报:成立调查组调取证据;
3. 结果反馈:
异议不成立:继续转正流程;
异议属实且影响转正:延期讨论(延期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资格。
四、常见问题
1. 为何只需支部大会前公示?
公示是为在表决前充分收集民意,确保决策民主性。支部大会表决形成决议后,后续为上级审批程序,不再需要公示。
2. 支部大会后是否需二次公示?
否。支部大会表决形成决议后,直接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结果由党委公示(非党支部二次公示)。
3. 未公示即召开支部大会是否有效?
属程序违规。未履行公示即表决的决议无效,上级党委应不予批准。
4. 特殊情形处理
(1)若预备党员因病、出差等未按时提交申请,公示顺延至材料齐全后开展,但支部大会仍须在预备期满后3个月内召开。
(2)公示期发现新问题,即使公示结束,支部大会召开前新收到问题反映,仍需暂停会议并核查。
5. 与其他环节的衔接
(1)预备党员需每季度提交思想汇报,此为转正必要条件,但不等同于公示。
(2)党委批准转正后,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结果并归档,无需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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