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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专栏 3-13 浏览189
这次都发生在江西!县域采购“十统一”、10个品种申请双通道未通过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统一采购始终是各地探索的难点。如何让“统一”不流于形式,真正解决基层用药痛点?

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出了新的解题思路。该文件明确提出“十统一”原则,覆盖从账号管理到信息共享的全流程,标志着江西县域药耗采购从分散管理迈向系统集成的关键一步。

与此同时,3月10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公告,公布了该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此次意见征集共收到18个企业申请并获得采纳,备受行业关注的10个品种由“双通道”C类管理调整纳入“双通道”管理的申请则未获采纳。

十个品种皆未纳
分类三档各有规

根据江西省医保局同步印发的《江西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分类管理名单(2026年版)》,自3月10日起,江西省对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实行更为精细化的分类管理。管理名单将药品分为“双通道”A类、B类以及按普通乙类管理的C类。其中,A类药品主要针对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药品;B类则覆盖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药品;而C类药品主要为受行业政策限制不宜在药店销售或易导致基金支出不可控的品种,不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

然而,对于部分企业提出的将10个原定为C类管理的药品调整至“双通道”管理的申请,江西省医保局在综合多部门意见及专家论证评估后,决定不予采纳。这意味着这10个品种将继续维持C类管理,即按普通乙类药品管理,不能在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双通道”同等报销待遇。

全流程闭环管理

十统一纵深改革

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以来,尽管统一采购的方向已定,但在实际运行中,成员单位多头管理、议价能力分散、回款周期长等问题仍待破解。江西此次发布的《通知》,核心在于确立了“统一账号、统一目录、统一需求、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追溯、统一调剂、统一考核、统一信息”的“十统一”原则,为医共体药耗采购绘制了全流程“施工图”。

统一目录与统一需求被置于首要位置。根据《通知》,医共体总医院需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和区域疾病谱,制定统一的药耗目录,并汇总各成员单位需求。此举旨在明确准入范围和采购规模,从源头解决基层与县级医院用药目录差异大、患者“往上跑”开药的痛点,确保“一般常见疾病不出县”的用药保障

如果说目录与需求是采购的“起点”,那么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与统一结算则构成了高效协同的“中轴线”。文件明确,由医共体总医院作为唯一责任主体,与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在省招采子系统进行线上议价。配送企业需按订单信息将药耗直接配至成员单位,并确保票、账、货一致。结算环节则实行“统一结算、集中支付”,集采中选药耗和国谈药品货款由医保部门直接结算。这一机制通过集约化采购增强了议价能力,同时基于统一结算制度,药耗回款保障将得到大幅强化,有效破解了过去“路远不送、价低不送”的配送难题。

更重要的是,统一追溯与统一考核为采购行为戴上了“紧箍咒”。文件要求实现药品从采购入库到患者使用的全程可追溯,追溯码信息将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在集采执行考核中,医共体被视同一家医疗机构进行监测,内部则由总医院统筹管理。据官方解读介绍,依托省招采子系统和医共体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采购数据实时共享、流程在线办理、监管有据可查,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显著压缩了县域耗材采购的灰色空间。

回顾江西近年政策轨迹,此次“十统一”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从框架搭建到精细管理的渐进升级。

早在2023,江西省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的《江西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就明确了医保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总额“打包”支付,并提出探索建立医共体内同一采购账户、统一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采购价格、统一支付货款的采购模式。这一阶段的核心,是为统一采购奠定支付基础。

20239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监管的通知》的出台,重点转向了规范报量准确性、确保中选产品入院及优先使用,强化了对医疗机构执行集采政策的刚性约束。此时,虽未形成独立的医共体采购规范,但严格的监管环境已为后续的统一采购扫清了内部障碍。

进入2026年初,集采落地执行管理政策先行升级。1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已明确提出“支持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作为整体进行统一报量、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考核”。这“五统一”的提法,正是此次“十统一”的雏形和先导。

业内人士表示,“打包”付费的机制牵引,到严格的集采监管,再到如今覆盖全流程的“十统一”规范,江西正通过制度的层层递进,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向纵深,让改革的红利真正落到群众“家门口”。

分散采购成旧事

集团作战正当时

江西此次新政并非孤例。随着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改革,全国各地正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医共体采购新模式。

湖南省在2025年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六统一”原则:统一账号、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评估。湖南模式的亮点在于与集采规则的深度融合,明确“需求量和协议量均将医共体视同为一家医疗机构按有关集采规则进行计算”。并在结算环节推行货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的“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山东省202410月发布《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将药耗统一采购纳入医保总额付费的制度框架中。创新性地提出县域医共体内使用集采药品耗材的,不再单独给予集采结余留用补偿,而是通过总额付费框架下的“结余留用”机制统一体现。

黑龙江省将县域中心药房建设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推动县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建设,实行统一采购和“计划审核+自行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安徽省作为最早建立县域中心药房的省份之一,早在20178月就发布《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保障药品供应的通知》,构建县域中心药房,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四统一”:统一用药范围、网上采购、集中配送、药款支付。贵州省则在全省推进,20255月,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建设,目标2025年底前建设率达到50%以上,202610月前实现全覆盖。

在县级层面,四川省石棉县以紧密型医共体为单位,在全省率先推行集中带量采购统一管理改革,建立集团化药事服务管理模式,实现“五统一”。新疆玛纳斯县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后,各乡镇分院基本药品达320种,其中集采药品198种,中草药125种。四川省资中县则在“八统一”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为“十统一”,对人员、编制、岗位、经费、药物等实行统一管理,药械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支付,并建立医共体编制“周转池”,推行“县聘乡用”。

行业内观点指出,从各地的实践脉络看,县域医共体采购正经历从扩面到提质的深刻变革。江西省此次发布的“十统一”新规,通过全流程闭环设计和数字化监管手段,在统一性和规范性上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3个月政策过渡期的结束,江西各医共体将完成采购体系调整,这场从“各自为战”走向“集团作战”的改革,有望为全国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提供新的省级范本。新规也将推动基层用药结构持续优化、分级诊疗加速落地,基层医药市场迎来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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