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医药行业内流传着两份极具分量的征求意见稿——《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重大缺陷(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化学仿制药药学研究重大缺陷(试行)(征求意见稿)》。这两份文件虽然篇幅不长,但字字千钧,被业内戏称为仿制药审评的“新断头台”。
回想2017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大幕拉开时,官方发布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立卷审查技术标准(暂行)》(以下简称“2017版立卷标准”)。
那时,大家关注的是“资料全不全”、“形式对不对”。而今,随着这两份“重大缺陷”文件的出台,监管逻辑已经完成了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合规”的雷霆跨越。
今天,我们就结合大家关心的2017版立卷标准中那些带“★”号(即当年的红线)的内容,深度剖析这次新政带来的冲击。这不仅仅是规则的升级,更是一场对“浑水摸鱼者”的清算。


在2017版的立卷审查中,我们看到的“红线”(★号项)大多集中在资料的完整性上。
例如,在生物等效性(BE)部分,当时的红线是:
未提供伦理批件或批准日期在试验开始前
未提供临床试验信息汇总表
结果不符合等效性判定标准(80.00%-125.00%)
未提供质控数据
当下的变化:
最新的《生物等效性研究重大缺陷》征求意见稿,已经不再纠结于“你有没有交这张表”,而是直接刺向了“数据是怎么来的”。
最令人震动的是关于“共用数据”的界定。新规明确指出:不同申请的申报资料共用研究数据(包括原辅包、工艺、质量研究等)属于重大缺陷。这意味着,过去某些CRO或企业为了省钱、省事,搞“一套数据多处申报”的潜规则,将被彻底封杀。一旦发现,直接定性为重大缺陷。
此外,针对BE研究中的“微操”空间,新规提出了极为具体的“死刑”条款:
色谱图不合理重新积分(包括手动重新积分)。这在以前可能只是发补让你解释,现在直接列为重大缺陷。
样品的重新分析(ISR)缺失或理由不充分。
清洗期设计不足导致显著残留效应。
以前的审查像是在查作业“有没有写满”,现在的审查是在查“是不是抄的”以及“墨水是不是伪劣产品”。对于那些习惯于在积分参数上动脑筋、在异常数据剔除上“修修补补”的企业,这无疑是当头一棒。
做药的人都知道,研发过程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但在2017年的标准中,对于过程中的变更,更多是要求“提供说明”。
看2017版立卷标准中的红线(★):
处方工艺是否变更,如未提供原因说明。
稳定性数据不全(如未提供加速或长期数据)。
未提供杂质谱对比。
当下的变化:
新的《药学研究重大缺陷》文件,对于审评期间的变更划定了极严的红线。这可能是本次新规中对企业杀伤力最大的一点。
文件明确规定,以下情况若发生在审评期间,且未重新进行稳定性考察,直接视为重大缺陷:
变更生产场地。
变更生产工艺。
变更生产批量。
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审评过程中,如果你发现工艺有问题想“微调”,或者想换个包材供应商,对不起,必须重新生产新的批次并重新进行稳定性考察。这对于抢时间的仿制药企业来说,时间成本是毁灭性的。
此外,关于原料药的控制也空前严格。2017年只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和标准,而新规指出:
起始原料选择不符合ICH Q11。
采用已批准原料药为起始原料精制后申报。
这两条直接堵死了“简单的API搬运工”模式,要求企业必须掌握核心合成路径。
参比制剂是仿制药的“尺子”。在2017年,红线主要在于“是否提供了来源证明”以及“是否考察了关键质量属性” 。
当下的变化:
新规更加注重“实物对比”的逻辑:
参比制剂选择错误直接列为BE研究的重大缺陷。
在药学研究中,如果未与参比制剂进行对比研究,或者质量低于已上市同品种,直接定性为重大缺陷。
在杂质研究方面,2017年的红线是“未进行定性研究” 。新规则更加细化和严厉:
主要质控项目的分析方法不合理(如不能反映药品质量)。
杂质含量不可接受。
长期稳定性考察出现超过鉴定限度的新增杂质且未定性。
这表明,监管层不再接受“因为是仿制药,所以杂质稍微多一点点没关系”的理由。你的杂质谱必须与原研严丝合缝,甚至更优。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这次风暴的中心,我们将2017版立卷标准中的核心关注点(★项)与2024/2025征求意见稿中的“重大缺陷”做了一个概念对比:

通读这两份征求意见稿,我们能感受到CDE的良苦用心。如果说2017年的立卷审查是为了让大家“学会怎么规范地交作业”,那么现在的重大缺陷清单则是明确告诉大家“哪些作业是零分”。
对于那些踏踏实实做研发、数据经得起推敲的企业来说,这不仅不是坏消息,反而是重大利好。因为规则的清晰化、严格化,将极大地清理掉那些试图通过“拼凑数据”、“甚至购买数据”来扰乱市场的竞争对手。
最后,给行业同仁的建议:
自查历史数据: 特别是色谱图积分和数据剔除逻辑,千万别在这些细节上翻船。
慎重变更: 在申报前把工艺做实,不要指望在审评期间还能“修修补补”,现在的补救成本(重新做稳定性)可能直接导致项目流产。
关注原辅料源头: 很多制剂企业的雷,其实是埋在API供应商那里的。
“重大缺陷”一旦认定,往往意味着退审或不予批准。在仿制药微利时代的今天,没有一家企业能承受得起这样的试错成本。
合规,是唯一的出路。
(本文依据《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重大缺陷(试行)(征求意见稿)》、《化学仿制药药学研究重大缺陷(试行)(征求意见稿)》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立卷审查技术标准(暂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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