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实现国有资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概况
编号 | 商铺地址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橡林街东侧 | 25 | |
2 | 69 | ||
3 | 70 | ||
1 | 常青路12号 | 77 | |
2 | 78 | ||
3 | 33 | ||
4 | 40 | ||
5 | 41 | ||
6 | 77 | ||
1 | 槟榔路东侧8间商铺 | 176 | |
二、招租要求
1.用途限制:可经营服饰零售、美容美甲、生活服务、办公、轻餐饮(无明火)等,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污染性及与商业街定位不符的行业。
2.租赁期限:1-3年,具体期限可协商确定,可根据需求组合租赁,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租金及支付方式:年租金根据评估值为低价,采用现场公开报价方式,价高者得。
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
需缴纳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且无违约、欠费等情况,保证金无息退还。
橡林街东侧

常青路12号


槟榔路东侧8间商铺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招租单位有权对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事项进行解释和调整。
招租单位:元阳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3-5623431 18487374074
来源:元阳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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