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大型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确定要启动了,来看看,有你关注的品种吗?
5 月 6 日,新疆医保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发布公告,公布了《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这份《征求意见稿》,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由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二十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组成,从公告来看,这次省际联盟由新疆医保局牵头,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通过新疆医保局官网及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发布,资源提交也是通过以上平台。
二十六省联盟集采筹备的消息出现在一个多月前,今年 3 月 28 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做好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医疗机构对相关采购数据的填报工作。
五一节后上班,《征求意见稿》公布,预示着这一大型集采即将拉开帷幕。
《征求意见稿》公布了两个采购单,共 42 个品种,简表如下:
据《征求意见稿》,各品种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对于本次集采流标品种,《征求意见稿》也有说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医保部门按照规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其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采购和使用情况加强监测和管理。
其他联盟地区按照新疆地区有关要求执行。
另外,同一产品,如在其他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产生新的低价,自其中选价格生效之日起(以正式公布中选结果日期计算),须在 30 日内主动向联盟采购办公室和联盟地区申请进行价格联动,本次采购尚未执行的采购量,按新的中选价格执行。未进行价格联动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