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因财务造假,宣布决定普利制药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
公告显示,2025 年 3 月 21 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5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普利制药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 年、2022 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69 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73.83%。
普利制药股票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普利制药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1.9 条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1.9 条、第 10.5.10 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普利制药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
据深交所公告,普利制药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所对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摘牌。
深交所要求普利制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董事长、副总拟被处罚数百万
今年 1 月 5 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在公告中,普利制药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以及董事长、副总经理等人或将被重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在 2021 年至 2022 年,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据普利制药 1 月 5 日公告,中国证监会调查显示,对普利制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范敏华、罗佟凝,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朱显华、邹银奎、丁雨、周茂。其中,范敏华是普利制药董事长兼总经理,罗佟凝是普利制药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一、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万元罚款;六、对丁雨、周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20万元罚款;同时,鉴于当事人范敏华、罗佟凝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拟处以处罚:对范敏华采取 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罗佟凝采取 8年市场禁入措施。普利制药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