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国采快要执标了,各省市都在进行执标准备工作。
简单说下,浙江、安徽、江西等省都在安排第二备供与残缺规格企业确认,湖北等省份调整后的挂网信息正在进行公示,天津等省市已经公布了三方协议签订的日期。
今晚分享下上海市的准备情况。
今日,上海市药事所发布《关于执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内容显示,上海市将于 4 月份正式执行第十批国采中选结果,市药事所将于近期通过医药采购阳光平台推送第十批集采中选药品数据信息,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开展第十批集采结果落地相关工作,提前做好采购和执行的准备。
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前做好中选药品进院准备工作。原先未采购的中选药品,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委员会,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畅通用药渠道。医疗机构应通过中选企业指定的药品配送企业采购中选药品,回款时间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即发票确认)后的次月底。
二、保证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为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使用量原则上不低于同品种上年同期水平。对本市挂网的同通用名其他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机构可以在优先采购中选药品的前提下选择使用。
三、做好备供药品的进院使用工作。本市备供药品为全国集采外省市中选药品,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畅通用药渠道,及时进院。备供药品可按阳光平台推送的中选价直接采购,无需议价。待本市同品种中选药品完成约定采购量后,备供药品将不受采购限制。
四、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请各医疗机构提前对医师和药师做好第十批集采的政策宣传培训,对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平稳过渡。
上个月 10 号,上海药事所向第十批国采中选企业发布通知,开通申报挂网通道。按照上海药事所通知要求,自 2025 年 2 月 10 日起,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企业业务登录)进行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4-2)挂网申报,企业申报时须在“申报情况说明”中注明“主供”或者“备供”。申报挂网截止时间为 2 月 28 日,据此前国家联采办公告,第十批国采中选结果将于 2025 年 4 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附第十批国采上海市中选供应药品清单简表(单位:元):PS:如有需要完整版第十批国采上海市中选供应药品清单、备选供应药品清单,可以关注下方【药新谈】公众号,发送关键词“326”方可获取!第十批国采正式启动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当日国家联采办宣布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及 62 个品种的名单。2024 年 12 月 13 日凌晨,国家联采办公布了第十批国采拟中选结果,12 月 30 日,国家联采办公布了第十批国采的正式中选结果,以及各省供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