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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事关疫情防控的通告!
奉新信息网
2021/8/19 5: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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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为进一步巩固完善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县免疫屏障,有力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8月19日起,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营业厅、办公场所(含机关事业单位)、办事大厅(以下简称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扫码为黄码或红码人员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此类人员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并将此类人员信息及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4596663)。


二、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居民小区直接报送至社区居委会,由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及社区管委会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时接种疫苗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三、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


四、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服务管理。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五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就近接种点开具。


请广大市民出入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二码”联查要求。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奉新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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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 | 奉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刘丽云

初审 | 李发良

终审丨徐彬  吴苏

投稿邮箱:fxfbwxpt2016@163.com (欢迎来稿,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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