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2020年2月4日凌晨零点起对干洲镇张家村张家组部分区域(区域A:东至太冬超市后门局部、南至省下垄田垄、西至干洲农业银行围墙侧、北至建设中路2号地块后;区域B:东至干洲老桥头、南至干洲老街昌盛大药房侧巷里、西至张荣全房屋、北至香干右堤)实行封闭管理。截止2020年2月18日凌晨零点,全体人员已居家隔离14天,未发现异常,符合解除封闭式管理条件。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18日凌晨零点起,解除干洲镇张家村张家组部分区域封闭式管理,转入村组日常管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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