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读者反应称位于北区茅村的万科保利时代之光项目停工很久,希望得到关注。
11月30日,在项目现场发现时代之光一期项目确实处于停工状态,而二期和光城悦则在正常施工之中。
时代之光一期停工引关注
记者在万科保利时代之光工地发现,项目北侧大门紧闭,东侧仅有一位保安师傅留守。而与时代之光一路之隔的二期则在正常施工中。
时代之光工地
施工铭牌
记者了解到,停工的是2018—8号地块,项目由徐州顺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而该公司背后的股东为万科和保利两家。总包单位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保利、万科竞得茅村多幅地块,项目一期为两家联合开发。
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有一则《关于徐州顺祥置业有限公司2018—8号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以及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要求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项目施工期受污染地下室、基坑废水、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妥善收集经“抽提+高级氧化+絮凝沉淀+折点氯化”工艺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场地修复目标值后外运至柳新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继续处理,不得随意排入外环境。2.建筑施工过程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作业面和道路应适当洒水,运输车辆密闭防尘并及时清洗,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工地内堆放的物料进行覆盖,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修复活动均应在密闭车间内实施,同时加强车间及物料输送设施的管理,尽量避免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常温解析修复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水吸收+气水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3. 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应设置移动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22:00时至次日6:00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4. 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徐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过滤系统收尘、处理后的污染土、清洗后的筛上物、污水处理污泥委托徐州泽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做到固体废弃物零排放。5.项目后续开发行为应严格规范施工方式,严禁在后续施工过程中破坏隔离层。同时,该项目需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该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建设、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利国分局负责,本批复可作为办理其他手续的环保依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此外,2018—5号地块也存在污染问题。
来源:徐州楼市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