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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
笑一笑
2019/1/9 1: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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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政府新闻办于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时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广西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解读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介绍广西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谢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加工处处长陈振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处长韦波、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副处长言东方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罗联生主持。

广西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谢东在新闻发布会上,重点解读了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并通报广西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

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出台情况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广西各级各部门转变发展思路,以工业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7年,我区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有1900多家,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6%,注册登记的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万多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2322亿元增长到6097亿元,年均增幅高达14.79%,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5强。

——产品品牌效应持续提升。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如两面针牙膏、西瓜霜喷剂、南方黑芝麻糊、金嗓子喉宝等。

——产业集聚趋势加快形成。初步形成了以崇左、来宾、南宁、柳州为重点的蔗糖加工集聚区和北部湾粮油加工集聚区,以及桂北果蔬加工、桂东南和桂西北林产品加工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聚集区和产业带。

——促农增收作用凸显。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约30万人,辐射带动农户约70多万户,促进农民年人均增收400多元。

但是,与国内其他先进省区相比,我们仍面临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数量偏少、生产集中度不够、转化增值幅度偏低等突出问题。为解决好这些问题,2017年自治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为了抓好贯彻落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起草并印发《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努力促进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加速集聚发展。

(二)具体目标。到2020 年,全区建成100个以上带动作用大、辐射能力强的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其中,各设区市分别建成1个以上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条件较好的设区市可根据发展实际调整建设任务;南宁、柳州、桂林、玉林每市建成9个以上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其他设区市各建成3个以上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个以上县级或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具备条件、有积极性的地方,可以参照自治区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要求,主动铺排、积极创建各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但不强求一律。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成立工作机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确定工作计划,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等,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集聚区申报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鼓励各市、县(市、区)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闲置土地开发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用地、用水、污水处理、用电等方面优惠政策。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整合各级各部门相关渠道资金,倾斜支持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建设,对贫困地区的集聚区项目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集聚区内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创新研发、品牌推广、市场开拓;支持集聚区内企业采购本地农产品;鼓励支持集聚区龙头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食品)初加工、冷链物流发展项目。创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在政务环境、项目施工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中出现的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不良现象,制定促进集聚区发展的相关政策。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期办结制和到期认可制。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份内事项立即办、份外事项协助办、上报事项跟踪办。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环境,努力营造亲商、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科技日报记者:为推进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行动,对集聚区建设的组织实施、考核机制有什么具体要求?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加工处处长 陈振华:

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目标分为自治区级、市级、县级集聚区三类,其中,自治区重点对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进行管理,其他各级集聚区由市、县人民政府参照自治区工作要求自行制定方案,报自治区备案后开展建设及实施管理。每年启动创建的自治区级集聚区要在当年4月30日前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在6月30日前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并报自治区审核备案。

自治区级集聚区验收由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赴实地进行。对通过验收的集聚区,给予全区通报,市、县级集聚区可以通过后续验收申请晋级为自治区级集聚区。集聚区要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入驻集聚区业主要按照规划要求,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达不到要求的业主或建设项目要及时淘汰,并引入新业主或新项目。自治区级集聚区每2年审核一次,在审核中达不到标准的进行全区通报。自治区从区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校选择一批技术专家,设立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专家库,为集聚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专家参与制定标准、技术指导、审核验收等工作。各市、县可参照执行。


光明日报记者:为实现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建设目标,在集聚区的建设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副处长 言东方:

一是在建设规模上:要求建设的每个集聚区有龙头企业带动、多家企业入驻,可按园区或者划定相对集中区域的形式进行创建。集聚区要根据地方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土地资源情况及有关用地政策,以节约集约、因地制宜、规模适度为原则,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工业园区等现有各类园区,合理划定集聚区用地范围。

二是在主导产业上:要求以粮食、甘蔗、水果、蔬菜、林业、畜禽、桑蚕、油茶、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茶叶等产业为发展重点。每个集聚区内以1—2个农产品加工产业为主导产业。一二三产融合紧密,要配套比较完善的上下游产业,将农产品加工及其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相对集中,打造集品种培育、基地建设、加工转化、技术研发、现代物流、营销平台为一体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三是在建设手续上:要求集聚区选址要综合利用农用地、三产用地、村镇土地、工业用地等各类用地,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环评审批等各项手续完善,要注重与“三区三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现有各类园区相结合,因地制宜在铁路、公路干线、站点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集聚区,避免重复建设。

四是在管理水平上:自治区级集聚区内要有1个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入驻。社会资本、工商企业、金融资本成为集聚区建设投资的主要来源。集聚区内管理科学,生产要素集聚,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投入符合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要求。要有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经营管理队伍,主要从业人员经过相应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进先进的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和工艺。集聚区科技水平处于全区同行业领先水平。

来源:广西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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