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水源地污染遭扇耳光,在榆林下一个被打的会是谁?
日前,陕西榆林市子洲县因媒体记者在调查一起水泥拌合站未做环评已投产三年,偷排工业废水致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中遭到企业殴打、非法限制自由等而备受瞩目。
《城市经济导报》报道称,接群众举报,榆林子洲县三川口镇有一家名为众鑫商砼的水泥拌合站常年将清洗水泥罐体的污水排入水源地河道,该企业还私自在河道内开挖了两个排污渗水池。
随着调查深入,《城市经济导报》记者还发现,该企业投产三年未办理环评手续,而面对采访,该拌合站张姓站长则提前声明:“公司法人赵生水是原子洲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县交警大队长,目前赵总的两个子女都在县交警大队任职”,试图暗示记者该公司背景深厚,媒体应知难而退。
随后,《城市经济导报》记者将众鑫商砼有限公司排污情况及相关资料反映至子洲县环保局监察大队。隔天,一位自称环保局工作人员传来信息称,已对涉事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一周后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所在报社。
十余天后,该报社扔未收到子洲环保部门的书面答复。在截稿前,为保证稿件客观全面,报社再次派出记者,前往子洲县核实该企业排污整改落实情况。
抵达众鑫商砼拌合站后,发现该污染企业并未进行整改治理,排污情况与之前无异,遂进行拍照取证。
突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不知在谁的授意下,拌合站的工人从房间冲了出来径直奔向拍照记者,不由分说一顿狠踢猛踹,工人的巴掌不断拍打在记者的脸上,响亮的打击声瞬间在脸上留下了红色的掌印。
一段时间后,也许是打累了,众鑫商砼拌合站的工人将记者带入房间“看押”起来,等候进一步处理。
随后,承受的巨大尊严折损和身体痛楚的媒体人设法避开“看守”,报警后得到解救。本次企业排污致水源地严重污染事件调查被迫终止。
然而,在《微观陕西》看来,此次媒体记者在榆林子洲因调查水源地污染而被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绝非偶然,从某个层面来看,它体现出的,是这个地方恶劣的舆论生态环境,和强大而可怕的政企利益同盟,令人细思极恐,毛骨悚然。
然而,执法不严,监管“真空”及低廉的违法成本,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猫鼠相望,却是导致违法企业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破坏“生命之源”的症结所在。
那么,下一个被排污企业殴打的会是谁?没发生之前,尚不好妄下定论,但一定不会是子洲环保局,因为他手中掌握着令违法者生畏的公权力,虽然不用,却也足以对排污企业形成强大的震慑,令其不敢轻易对环保局工作人员“下手”。
关于记者被打,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王福豹曾建议,在《新闻法》尚未出台之前,应制定《记者权益保护法》,保障记者采访的合法权益。
王福豹说:《新闻法》没出来以前咱们现在能不能搞一个记者权益保护法,或者《记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先去试行。
记者出去采访可能受到很多危险,记者被打,摄像机被抢,录音笔被抢,但这种事情好像往往不了了之,除非涉及到人身伤害才会涉及到刑法,要不然就很难处理。
如果能够在《新闻法》没出来以前搞一个记者权益保护法,那对我们整个记者队伍能够合法有序地采访,保证采访安全,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如今,省出版局王局长发言耳音犹在,陕西境内却频频爆出新闻记者被殴打、扣押、挟持等恶性事件,不知相关部门在立规约束记者从业规范的同时,是否曾考虑过新闻从业者采访中的人身安全应如何有效保护?
但愿我国《新闻法》早日出台,从而令榆林的舆论生态环境早日风清气正。在榆林,记者最基本的人身安全,能真正得到相关部门重视。
让新闻从业者在榆林调查事实、还原真相的工作途中,最起码不用担心会突然从哪个不知名的角落,冲出一群人来围住记者殴打、抢设备和限制人身自由的。
精彩回放:
临汾街头现超级“路霸”!庞大石球... 借4万还150万?小心“套路贷”让你倾家... |
生成海报
推荐阅读